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一场始于2007年的冒名婚姻,让王某陷入了“离不掉、告不下”的困境。近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依托法律监督与公开听证,最终推动撤销虚假婚姻登记,为王某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2007年,王某与一名自称“李某”的女子在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声明双方自2003年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登记后不久,该女子频繁离家,2010年后彻底失联。此后的日子里,王某独自抚养孩子,当他试图离婚时却发现“李某”的身份信息暗藏玄机。2021年8月,公安机关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发现,“李某”的身份信息与云南省普洱市女子董某高度吻合。经普洱警方调查,董某承认自2006年从云南到山西后,在他人帮助下虚构“李某”之名登记户口,并篡改出生日期,以规避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登记限制。2021年8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注销了“李某”的虚假户口。
此后数年间,王某多次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因“李某”无法到场签字或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遭到拒绝。2023年,王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李某”下落不明为由,不予受理。2024年,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又因超过行政诉讼最长起诉期限被驳回。至此,王某陷入了“离不掉、告不下”的困境中。
2024年12月,王某向沁水县检察院申诉。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后,确认董某冒用虚假身份办理婚姻登记事实清楚,属于《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应当撤销情形。近日,沁水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民政部门代表参会。经评议,各方一致同意撤销该婚姻登记。随后,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民政部门予以采纳并于次月作出撤销决定。案件办结后,该院还推动民政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建立身份信息核查协作机制,并开展虚假婚姻登记专项清理活动,目前已排查出3起类似隐患并及时整改。
发布于:山西省九龙证券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